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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社区居民防火公约

 

冬去春来,天干物燥,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频繁,是一年中极易发生火灾的时节之一,春季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为了全旗社区居民住宅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公约:

一、自觉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消防安全。

二、自觉爱惜公共消防设施,不挪用、圈占、埋压、损坏消防设施。

三、严禁在辖区交通要道、住宅楼道、居民小区的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停放车辆、堵塞消防通道。

四、经常检查电线线路,防止老化、短路、漏电等情况发生,如果长时间外出,一定要切断室内所有电源,关闭燃气阀门。

五、不违章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正确使用液化气、煤气,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六、电动车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或将电池拆下单独充电、不擅自改动电动车电气线路,不擅自加装防盗器等设备、不购买、使用不合格充电器、不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给电动车充电。

七、自觉服从社区消防组织的管理,做好自家的防火安全。

、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消防安全活动,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掌握一定的灭火理论和普通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共同维护社区的消防安全。

、发现消防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社区或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十、如遇火灾,应该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正确逃生,社区工作人员要立即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人员工作,要保护好火灾现场,主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大家自觉遵守,共同监督,齐抓共管,共同构筑平安、和谐东乌。

                         

                      东乌旗公安消防大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