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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招聘简章

2018-03-30 办公室 孙萌萌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


   

 

东乌旗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4名(蒙汉兼备3人、汉授1人)、计算机网络管理员2名(蒙汉兼备1人、汉授1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书记员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严守审判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法律专业,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3、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东乌旗户口,并能在旗内自行解决食宿。

(二)招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严守审判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具备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3、具有东乌旗户口,并能在旗内自行解决食宿。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院招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1、应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统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一年期限);

2、工资1600元/月+绩效工资,招聘单位负责缴纳五险费;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8年4月1日—4月13日,东乌旗人民法院604室。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和三张免冠一寸彩照前往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予以报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

3、考核方式

招聘单位通过笔试、考核,确定拟聘人员,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审核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对拟聘人员进行审核;

5、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经研究确定后,公示5天,接受监督。

六、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孙萌萌    东乌旗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电话:13947973070,0479-3226654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