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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月25日,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已启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为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国家税务总局东乌珠穆沁旗税务局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办税缴费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建议您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邮寄发票等“非接触式”服务渠道办理,减少现场人工办理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现就主要服务渠道提示如下:

一、申报纳税、缴费业务。

常规申报、缴费业务均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办理。

二、发票业务。

如果您需要申领发票,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选择

邮寄送达,或通过自助办税终端领取。如果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用户,请改用可实现全程网上办的增值税电子发票。如果您需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提交申请,选择自助办税终端出票;如果您代开劳务类普通发票,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增值税电子发票互联网代开系统(登录二维码见附件1)开具。

三、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

如果您需要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请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 chinatax.gov.cn)或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下载二维码见附件2)办理。

四、社会保险费缴纳事宜。

因目前社保移动终端缴费第三方支付功能偶有发生系统错误问题,影响缴费人操作体验,现暂停第三方支付(即微信、支付宝)功能,包括手机缴费系统、网络缴费系统、内网核心系统等全部涉及第三方支付的缴费功能全部暂停使用,待优化完善后再行开放。现阶段建议广大缴费人在使用移动终端缴费时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缴纳社保费。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续保缴费。

1.续保可通过手机直接缴费。

(1)打开【微信】客户端;

(2)依次点击右下角【我】-【钱包】-【城市服务】;

(3)点击栏中【社保】,打开所在地社保查询;

(4)点击【内蒙古社保缴费服务】;

(5)点击【选档缴费】进入【社会保险费移动终端缴费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或手机号及密码登录缴费(第一次使用需点击注册填写信息注册账号);   

(6)进入自助缴费界面,在【费种】栏中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缴费档次】中选择“缴费305元”,完成后点击提交;

(7)选择“银行卡支付”进行缴费(注:目前只能选择“银行卡支付”一种方式,不能使用“第三方支付”);

(8)支付成功完成续保缴费,即可享受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完成续保缴费手机上生成缴费凭证,无需手工填写《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本》。)

注:续保人员采用手机缴费方式,需注意一部手机只能绑定一人缴费,不能多人使用一部手机

2.新参保办理方式。新参保居民(缴费标准275元)在所居住社区、嘎查登记后,经医保中心核定反馈信息给社区、嘎查后,参保人即可通过上述方式任选其一进行缴费。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479—3226968。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缴费。

1、打开【微信】客户端;

2、依次点击右下角【我】—【支付】—【城市服务】—【五险一金】—【社保】—【内蒙古社保缴费服务】—【选档缴费】进入【社会保险费移动终端缴费系统】输入身份证号或手机号及密码登录;

3、进入自主缴费界面,在【费种】栏中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缴费档次】中选择要缴费的金额。

4、选择“银行卡支付”进行缴费(注:目前只能选择“银行卡支付”一种方式,不能使用“第三方支付”)。

5、缴费凭证打印。缴费人可自行开具电子缴费凭证,在缴费服务首页点击【缴费凭证】图标进入缴费凭证开具界面,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凭证打印类别,将电子凭证以文件形式下载到终端上,自行打印或者保存即可。

五、现场办理业务。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和非必要接触,防止传染,有效保护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东乌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自行发布禁止、取消群体性聚集业务工作公告的通知》(〔2020〕12号)要求,自2月3日起,东乌旗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暂停办理业务,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如您确需到大厅办理涉税事宜,请提前通过电话、微信等预约办税渠道进行预约。前来时,请评估自身健康状态,戴好口罩,并接受现场疫情防控管理。缴费业务咨询(预约)电话:13947951818;涉税业务咨询(预约)电话:15147955775。

六、问题咨询。

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问题,请拨打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i税平台(注册方式见附件3)同时提供在线咨询。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东乌珠穆沁旗税务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