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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东乌珠穆沁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 26 号) 

   为进一步规范集中隔离观察医学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凡从湖北、14 个疫情较重地区以及境外来东乌旗人员, 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中,生活不能自理的儿童、老人、病 患等特殊被隔离人员需要陪护的,经旗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医疗 防控组批准,可安排 1 名陪护人员陪同隔离。 二、集中隔离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隔离人员每人每日需缴 纳隔离所需费用 175 元,其中住宿费 100 元、伙食费 75 元。如被隔离人员为企业工作人员,所需费用由所在企业或个人承担, 原则上由企业承担。 三、此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乌珠穆沁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