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如下:
1.连续享受低保一年以上的在保人员。
2.无房和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米(含15平米)。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户口本、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房户提供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无房户提供租房或接住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
申请受理初审时间:
2017年11月21日~11月29日,过期不在受理!
望大家相互转告!
注:申请房补则不能申请廉租房!已享受廉租住房的人员不能申请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