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云平台主页

政策指导

 

为推动家庭牧场现代化发展,推进草原畜牧业规模化发展和提质增效,促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提高牧民的生产生活质量,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以财政涉农涉牧资金整合为依托,严格按照现代化家庭牧场要求,以优质肉羊、肉牛为主,大力兴建示范家庭牧场,打造优质肉羊肉牛特色品牌。强化指导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家庭牧场健康发展,使其逐步成为有资格的市场主体。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草原生态保护为前提原则,实现畜牧业生产与草原生态建设“双赢”为目标。

(二)坚持统筹考虑的原则,依托自治区财政支持现代肉羊生产项目,选择懂经营、会管理、有一定经济基础的牧民作为示范家庭牧场,重点扶持有潜力的家庭牧场。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建设要按照标准在原有设施基础上进行,缺什么补什么,不搞大拆大建。

(四)坚持分类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牧区草场资源条件,对建设重点及标准略有调整。

(五)坚持“一户一品”的专业化养殖原则。根据实际情况,

牧户可以选择种羊生产户、母羊供应户、羔羊补饲户、肉羊养殖

户等方向发展。

三、牧户选取条件及备选地区牧户数量

(一)牧户选取条件。

1、符合《现代家庭牧场建设标准》的;

2、基础设施相对齐备的;

3、牧民具有一定受教育程度文化知识修养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4、养殖品种优良,具有市场发展前景的;

5、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管理能力、市场眼光的;

6、算账理财精细明析,经营效益突出的;

(二)备选地区及牧户数量 根据农牧业局掌握的情况,确定在全旗的9个苏木镇选取五十户牧户。

四、资金筹措

在全旗9个苏木镇重点培育和建设50户示范家庭牧场,总投入资金?万元。其中:国家投入资金?万元、约占总投资的?%,地方投入资金?万元、约占总投资的?%,牧民自筹资金?万元、约占总投资的?%,其它费用?万元(包括监理费和工作经费)、约占总投资的?%。

  1. 建设具体项目

    (一)暖棚建设:新建暖棚?处、建设面积?平方米,其中:建设标准为300平方米、?处,建设标准为200平方米、?处,建设标准为100平方米、?处,共投入资金?万元;

    (二)储草棚建设: 新建储草棚?处、建设面积达?平方米,其中:建设标准为150平方米、?处,建设标准为75平方米、?处,共投入资金?万元;

    (三)机械购置:购置农牧业机械设备?台(套),共投入资金?万元;

    (四)生产生活区建设:分离生产生活区建设?户,并生活区周围绿化,户建设资金?万元,共投入资金?万元;

    (五)水利设施建设: 新建机井?眼,购置机井配套设备?套,共投入资金?万元;

    (六)住房改造:新建住房?处,危房改造?处,共投入资金?万元;

    (七)软件设备:每户购置资金?万元,共投入资金?万元;

    (八)常电:通长电?处,共投入资金?万元;

    六、实施进度安排

    (一)申报过程:(4月20日至5月30日)嘎查将符合条件的牧户报送至苏木镇政府,苏木镇政府审核通过后向旗农牧业局申请。

    (二)实施过程:(6月10日至10月30日)经旗农牧业局审批后,项目建设的牧户可以自找施工单位或实施单位(各苏木镇政府、农牧业局)介绍施工单位,但牧户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建立完整、详细施工手续,经农牧业局、苏木镇、嘎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验收过程:(6月20日至11月20日)旗农牧业局收到开工通知后,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和专业人员到现场指导对项目建设选址布局等各环节工作,并进行不定期监督。旗农牧业局负责招聘两到三名监理,对工程各阶段进行分期验收,对完工验收合格的牧户发放补贴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督查机构

    为做好示范家庭牧场建设工作,保障项目有序推进和验收,旗政府决定成立示范家庭牧场建设工作领导督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巴 特 尔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代    钦         (旗农牧业局局长)

            照日格图         (旗财政局局长)

    成 员:额尔敦达来       (旗 农 牧 业 局 副 局 长)

    哈  达           (乌里雅斯太镇镇长)

            乌云其其格       (道特淖尔镇镇长)

            朝鲁门           (嘎达布其镇镇长)

            阿日希尼玛       (满都宝力格镇镇长)

            哈斯朝鲁         (呼热图淖尔苏木苏木长)

            格日勒朝格图     (萨麦苏木苏木长)

            青格勒图         (嘎海乐苏木苏木长)

    胡努斯图         (阿拉坦合力苏木苏木长)

    宝    虎         (额吉淖尔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额尔敦达来同志兼任。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各苏木镇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项目建设和协调管理。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建设完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农牧、财政、住建、林水、审计、苏木镇、嘎查和监理等相关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对每个项目逐一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三)强化资金管理和审计验收。项目资金由政府出资及牧民自筹两个部分组成,政府出资部分拨入农牧业局基本账户。对项目建设资金,要严格按照畜牧业基建建设资金使用规定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对于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项目实施结束后邀请审计机关和专业人员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业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