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民生事项服务。熟悉掌握各项事务办理条件、流程及时限,协助办理或代办群众计划生育、低保、社保、困难救助、各类保险、廉租房、公租房、下岗失业登记、民政优抚等事项。承担上达社区、镇政府,下联群众的工作任务,确认服务事项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意见。
(三)社情民意收集和信息采集。按照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时效性的原则,对网格内的社情民意、公共卫生、劳动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社区文化、“云平台”基础信息和人、地、事、物、情等动态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录入、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四)矛盾纠纷劝调。及时排查、化解网格内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无法解决的纠纷,及时上报,并做好现场稳控工作,防止事态扩大,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矛盾调处工作。
(五)政策法律宣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加强公民道德宣传,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引导群众把上级的决策、决定变为自觉行动,架起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连心桥"。
(六)重大事件报告。及时排查、发现、上报网格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治安要情、突发事件、涉稳隐患等各类信息,并协助做好现场稳控工作。遇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到现场核实情况并上报,可直接报镇网格化服务管理服务中心。
第五条 网格员必须尽职履职,充分发挥作用。
1、会议制度。建立定期、不定期会议制度。网格管理中心实行每月两次例会制度,社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网格管理工作例会,如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台帐制度。社区和网格要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台账》,由社区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3、报告制度。网格管理员原则上每3天向网格管理站站长报告一次工作情况,由网格管理站登记存档,网格管理站每周向网格管理中心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有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4培训制度。管理中心适时组织对网格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5、排查制度。网格管理员应认真做好信息记录工作,每个工作日如实填写《网格化管理工作日记》,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做到民情动态情况明。网格管理员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报网格工作站,工作站整理后报送网格管理服务中心,网格管理服务中心按“区分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报送镇各职能部门,督促并协助该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属于职责范围之外的上报旗现相关职能单位。
6、限时办结制度。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要即收即办;需经审核、确认等,不晚当场办结,要根据办理时限规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应及时作好解释工作。
7、处理反馈制度。在处置时效上,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属乌镇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特殊情况短期内难以解决,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8、监督考核制度。管理中心每月对各级网格责任人执行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和信息系统运转情况;排查各类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的时效与实效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督查考核情况与杜区工作目标考核一并实施。督查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如实地反映网格化管理运转现状,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为加强和规范网格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网格员:是在以街道、小区、楼栋、单元为基础,按照“条块管理、注重实效、动态调整”的原则所划分的网格,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所有专职、兼职工作人员。
二、网格员工作职责
(一)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民生事项服务。熟悉掌握各项事务办理条件、流程及时限,协助办理或代办群众计划生育、低保、社保、困难救助、各类保险、廉租房、公租房、下岗失业登记、民政优抚等事项。承担上达社区、镇政府,下联群众的工作任务,确认服务事项办理结果,及时反馈意见。
(三)社情民意收集和信息采集。按照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时效性的原则,对网格内的社情民意、公共卫生、劳动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社区文化、“云平台”基础信息和人、地、事、物、情等动态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录入、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四)矛盾纠纷劝调。及时排查、化解网格内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无法解决的纠纷,及时上报,并做好现场稳控工作,防止事态扩大,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矛盾调处工作。
(五)政策法律宣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加强公民道德宣传,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引导群众把上级的决策、决定变为自觉行动,架起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连心桥"。
(六)重大事件报告。及时排查、发现、上报网格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治安要情、突发事件、涉稳隐患等各类信息,并协助做好现场稳控工作。遇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到现场核实情况并上报,可直接报镇网格化服务管理服务中心。
第五条 网格员必须尽职履职,充分发挥作用。
三、网格员工作要求
(一)入户时间:责任区域每月必须巡查入户一次,重要信息必须随时上报。
(二)清楚网格内重点场所情况,清楚网格内流动人口情况,清楚网格内特殊人群情况。
(三)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及社情动态,掌握辖区单位、社团组织情况,掌握辖区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网格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严禁泄露工作中所掌握的各项基础信息以及服务管理对象的个人信息。
四、网格员抽查制度
由镇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社区书记主任、劳动保障平台员组成抽查小组,不定期的对网格员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中工作情况差,群众知晓度不高的,要给予诫勉谈话,对于屡教不改的,将直接报镇党委审定,给予辞退处理。
五、网格员请销假制度
网格员请销假制度严格依据乌里雅斯太镇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
六、网格员的管理考核
(一)职能设置:镇镇府设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由副镇长兼任中心主任,负责对本辖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和网格员的统筹管理。社区设立网格化服务管理站,社区主任兼任站长,具体负责对网格员的任务指派、综合协调、检查考核督办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主体。考核内容重点为网格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网格内居民满意度等。年度考核由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网格员离职辞职辞退
(一)网格员连续旷工或未开展工作达15日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拟自动辞职的网格员,应提前三十日由本人向所在的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站(或者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写出书面申请,经按程序报镇党委同意后再行离职。
(三)网格员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或者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报经镇党委审定同意后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