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站规章制度

书屋借阅制度

一、牧民与居民有阅读和借阅图书的权利;

二、借阅图书记需登记,每人每次可借3本;

三、每本书记的借阅期限为1个月,可续借;

四、借阅者要保管好图书、不丢失、不损失、不涂写乱画;

五、过期不还,或损坏、要进行赔偿。

图书室管理人员制度

1、认真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

2、要热情迎接每位阅览者,耐心回答提出的问题;

3、认真倾听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4、确保图书室正常开放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5、时刻保持图书室清洁整齐;

6、定期整理统计图书,及时上架 摆好阅览者归还的书籍;

7、保管好书籍和图书室设施设备,确保图书室安全;

8、下班时要关好开关、窗户等设备。

乌里雅斯太镇“扫黄打非”工作制度

“扫黄打非”是党管意识形态的重要抓手,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扫黄打非”工作全面推进到牧区、社区、企业、景点,既是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也是巩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阵地、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只有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才能夯实“扫黄打非”的工作基础,使“扫黄打非”工作扎根基层,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体系。

第一条、在苏木(镇)、街道建立“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当地“扫黄打非”日常工作,做好信息、文件的上传下达,开展“扫黄打非”宣传,指导嘎查两委“扫黄打非”工作,接受群众举报,组织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协助上级执法人员查处非法出版物传播活动及相关案件。

第二条、在嘎查(居委会)或建有“草原书屋”的场所建立“扫黄打非”工作站,收集“扫黄打非”动态信息并报告,协助上级执法部门开展日常监管,组织“扫黄打非”宣传工作,张贴发放宣传资料。

第三条、基层“扫黄打非”工作要达到“六有标准”。即有工作机制、有办公场所、有管理制度、有活动档案、有宣传栏、有专门(兼职)的工作人员。